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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医师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重疾定义”专家工作会议召开

  2007年1月10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简称重疾定义)专家工作会议在中国医师协会会议室举行。中国医师协会杨镜常务副会长、中国工程院院士王忠诚教授、中国医师协会医师健康管理与医师健康保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总干事胡波、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许彬以及“重疾定义办公室”专家和中国医师协会“健康保险专家委员会”的部分专家计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胡波副主任委员与谷晓燕主任共同主持。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重疾定义”办公室负责人董向兵博士首先汇报了“关于对行业统一的重疾险定义及使用规范反馈意见”的汇总情况。保险公司对使用规范制定工作态度积极:除4家再保险公司外,39家保险公司中,明确表示同意使用的33家,占85%;另外6家或没有正面回答此问题,或没有明确说明。没有保险公司在回复中明确表示不同意使用。在反馈的意见中,保险公司集中在“恶性肿瘤”、“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良性肿瘤”、“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失语”、“急性心肌梗死”等病种上存在疑虑。董博士对这些意见作了详细说明,提请专家释疑。
  随后,中国医师协会赵师充教授做了“关于开展重疾定义工作情况”的汇报。
  赵教授首先回顾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关于“重疾定义”的合作背景。2006年8月1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王宪章会长、中国医师协会杨镜常务副会长分别代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在北京首次签署了跨行业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协议,这标志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开展医疗界与保险业合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为使双方合作取得实效,两协会商定,将完善和规范保险行业的“重疾定义”,作为合作的第一次尝试。中国医师协会经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邀请王忠诚、郭应禄、陆道培院士等我国医学界著名专家挂帅,成立了“健康保险专家委员会”,与我国保险专家一起,开展“重疾定义”制定工作。
赵教授还将重疾险定义工作的开展细节做了说明:
一、医学专家遴选原则
1、主要邀请“重疾定义”工作中目标病种的在京国内著名一线专家,涵盖心脏内科、心脏外科、器官移植和干细胞移植、脑外科、神经内科、消化内科、传染病、失明、失聪等学科。考虑到未来工作需要,将选入权威医疗管理和法医法学专家、保险医疗核赔专家。
2、保证专业技术和理论的权威性。王忠诚、郭应禄、陆道培、盛志勇、卢世璧院士等都是国内外医学相关领域的著名专家,且目前都活跃在临床第一线,邀请的其他专家也均为所在学科学术带头人。
二、制定“重疾定义”工作原则

1、确保医学专业性与权威性。
2、尊重并慎重对待已实施的“重大疾病保险”的条款内容;重视新旧条款的接轨;强调要制定有中国特色的“重疾定义”。3、在制定“重疾定义”的过程中,协会领导反复强调一定按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领导的指示,制定有保险特色的“重疾定义”,并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医学与保险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学术领域,难免会在不同角度上产生学术上的分歧,为了顾全大局,保证“重疾定义”的延续性、科学性,每年都要充分听取各专业专家意见,结合我国保险行业实践对“重疾定义”进行完善和调整。中国医师协会领导非常重视医学专业与保险行业实践之间的协调和融合,并做了大量的工作。例如:保险行业“重大疾病”的内容包括:疾病、某类疾病中的某一种或某几种疾病(恶性肿瘤中有特定不予保障的病种)、病程中的某一阶段(如重症帕金森氏病)、状态(如深度昏迷)、残疾状态(如肢体缺失)、疾病的处置手段(如器官移植、冠状动脉搭桥手术)。从医学角度上看,上述情况均不属于“疾病”,最后采纳保险行业约定俗成的惯例,仍保留保险行业对上述“重大疾病”的描述。
三、“重疾定义”专家组工作流程
1、学习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供的国内外相关“重大疾病保险定义”文件;制定初稿;医学专家讨论修改;汇总保险行业意见后做进一步修改。
2、如此反复,重疾办公室先后出具八次修改稿,召开六次专家委员工作会议、十二次小型专家会议、近五十次单学科专家拜访讨论。期间,关键阶段进行五次电子稿件征求专家意见。
与会代表们对“重疾定义”专家组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胡波副主任委员在发言中强调,中国保监会领导十分重视“重疾定义”工作这项政治任务,它涉及到医、保合作,涉及到社会和谐。目前,“重疾定义”工作在短暂时间内取得了很大成果,这些都与中国保监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的领导们和专家学者们的大力支持与努力工作分不开的。我代表中国医师协会医师健康体检与医师健康保险专业委员会向他们,向为“重疾定义”工作做出辛勤努力的工作人员表示衷心感谢!开展“重疾定义”工作这在我国尚属首次,中国保险行业目前正处在迅猛发展时期,发展过程中会不断出现新问题。为此,“重疾定义”要坚持“一年小调整,三年大调整”的原则,在“重疾定义”制定工作中充分考虑和体现中国特色和保险特色,以适应我国国情,适合我国保险行业发展的需要。
他说,“重疾定义”专家组成员来自“健康保险专家委员会”,“健康保险专家委员会”是中国保险业和中国医疗界唯一的两个行业都认可的专家委员会,它即将过渡为“重大疾病保险定义专家评估委员会”,也一定会得到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的大力支持,希望两个协会在资金上给予一定的支持。
许彬秘书长透露,“重疾定义”工作被《金融时报》评为2006年中国保险业十大事件之一。他在发言中也对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领导的大力支持和专家们的积极工作表示感谢,希望在“重疾定义”今年1月公布后,有关宣传和培训工作能继续得到中国医师协会和专家们的大力支持。
此后,王忠诚院士等与会专家针对保险行业反馈的意见,尤其对一些疑难疾病如何定义的问题与保险界专家展开了充分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会后将做文字修改。会上,专家们还就“专科医师”的定义和准入制度的建立等发表了意见。
最后,中国医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杨镜教授做总结发言。
他说,这次会议开得很好,专家们都非常投入,王忠诚等院士德高望重,仍活跃在临床第一线,今天参会的其他医学专家们也都是国内一流专家,在本学科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这是“重大疾病保险定义”工作成功的重要保证,在这里,我代表中国医师协会向辛勤工作的专家们表示深深的谢意。
杨会长说,在“重大疾病保险定义”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不要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复杂的问题要运用智慧简单处理。比如其他方法也可以确诊肺癌,组织病理学诊断并非必不可少。二是科学、清晰、透明。比如如果大家对“微小心梗”的疾病保险定义有歧义,可以暂时先将这一病种排除在外。三是“重疾定义”要与以前的疾病定义有所区别,要更加完善,更加规范。四是公平、合理。“重疾定义”要达到“百姓受益、医生理解、保险公司易于操作”的最终目的。

杨会长最后强调,在“重大疾病保险定义”工作中,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双方都本着为国家、为社会负责的态度,为病人利益着想的理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互相理解,互相体谅,积极投入到这项具有历史意义的工作中。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在“重大疾病保险定义”工作中富于成果的合作,开创了中国医疗界与中国保险界的先河,为两个协会在更多领域的密切合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为人民群众做了一件实实在在的好事,功德无量!感谢中国保监会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领导对这项工作的大力支持,希望今后我们能有更加广泛的富有成果的亲密合作,为广大人民群众造福,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我们的力量。